冀州区法院攻克四年“老赖” 案件执结

发布日期:2018年10月1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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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在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。国庆假刚刚结束,申请人赵某便将一面印有“执行先锋、财产卫士”的锦旗送到冀州区人民法院,连声感谢执行法官的倾力执行,为其长达四年之久的讨账长跑画上了圆满的句号。

         2014年,赵某出于救急借给被执行人50余万元用于资金周转,至2015年被执行人共偿还本金15万元。2016年1月,双方达成和解协议,被执行人承诺6月底还清借款本息。到期后被执行人仍未偿还,赵某几经催要未果,无奈之下诉至冀州区人民法院。经法官调解:2016年8月起被执行人每月最低偿还借款2万元,至2018年4月底全部还清。但被执行人始终未按约偿还借款,因此,赵某于2018年8月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。

          接到案件,执行一庭办案团队立即召开庭内会议,研究案情,分配任务,第一时间捋清各条线索,走访乡邻,查清被执行人详细情况,在得知其名下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后,执行法官立即转换方向,对第二被执行人展开调查走访,查封了其银行存款、名下房屋等财产。被执行人迫于执行压力,主动提出:自2018年9月至2018年12月,每月底按时还款一次,共分4次还清最终欠款。执行干警找到突破口,继续争取缩短案件终结时间,多次耐心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,最终被执行人提前3个月,在9月底将余款全部还清。至此,赵某终于结束了长达4年的讨债马拉松之路。赵某将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中时,不停地竖起大拇指并说到:实在太感谢了,你们当真实至名归,案件办的太利索、太漂亮了!”

          冀州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此次执行过程中,积极转变执行观念,“和谐执行”与“依法执行”措施齐发,全力维护了法律的权威与尊严,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,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
来源:冀州法院